官吏请假奔丧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:“光武皇帝纪告宁之典。”参看“告”条。
秦汉时官吏休谒之名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“高祖尝告归之田”注:“李斐曰:‘休谒之名, 吉曰告, 凶曰宁。’孟康曰:‘古者名吏休假曰告。《汉律》吏二千石有予告,有赐告。予告者,在官有功最,法所当得也。赐告者,病满三月当免,天子优赐其告,赐得带印绶,将官属归家治病。至成帝时,郡国二千石赐告不得归家。至和帝时, 予赐皆绝。’师古曰:‘告者,请谒之言,谓请休耳,或谓之谢,谢亦告也’。”
代尹丞:
官名。北魏代郡次官,协助代尹管理以京都平城为中心的代郡事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,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