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称八路定差法。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一种方法。四川、两广、福建、湖南等八路州县文、武官差遣,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然后各由本路安抚制置司、转运司按照“定差阙”,分四季集注定差,每季第一月上旬公布阙榜,第二月由选人参司注授,第三月准备定差文状保明,申报吏部,请求颁发官告。
监牧使:
使职名。唐高宗仪凤中始置,立四使:南使有监十五、西使有监十六、北使有监七、东使有监九。其后增置盐州使,有监八;岚州使,有监三。掌巡察马政,岁终巡按孳课之数,以功过相除为考课;其南使、西使各有丞三员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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