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朝官又称内朝官,指在宫中接近皇帝的官员,如侍中、常侍、给事中、尚书等。汉代自武帝以后,朝官分为中朝官和外朝官。外朝官指在宫外任职的朝官,指丞相以下的正规官员。
官类名。自秦至汉武帝以前,政务中枢除皇帝以外,掌握实权的就是丞相。丞相辅佐皇帝,总理政务,在百官中权力最大,地位最尊,不但百官从命唯谨,就是皇帝也要对其优礼相待。汉武帝为了削夺丞相权力,加强君权,开始重用文武侍从之臣,逐渐形成了中朝官和外朝官。中朝官由皇帝直接差遣不专任行政职务,与行政性质的正规官称为外朝官相对而言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注引孟康说:“中朝,内朝也,大司马、左右前后将军、侍中、常侍、散骑、诸吏为中朝,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。”大司马在西汉仅为“加官”,冠于将军名衔之上,以示其地位特别荣宠。武帝时的将军只领兵出征,并不参与朝廷政治,到昭帝与宣帝时代,从霍光开始,才以大司马大将军的名义辅政,领尚书事,为中朝的首领,实际权力在丞相之上。臣下奏事由尚书呈皇帝时,必须通过辅政的大司马,并用正副两封,副封由领尚书事的大马司开拆,正封转奏皇帝。又置前后左右将军,在内朝预闻政事,于是将军亦为内朝所属。其他如常侍、侍中、散骑、诸吏等也都是“加官”称号,孟康漏举了诸曹、给事中两个名号。这些加官,多加诸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郎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、太官至郎中等官员的头衔上。凡加有上述加官名号的,均有出入宫廷之权,经常在皇帝左右办事。其中侍中、中常侍随侍皇帝;左右曹就是分科办事的尚书;诸吏掌察举不法,散骑得随皇帝乘舆;给事中是在内廷行走之意,大臣一加此衔,就一身而兼中朝、外朝两重身份。中朝官的权力甚重,如果丞相、御史大夫一旦违法,皇帝总是交付中朝官论议,提出处分意见以供皇帝参考。东汉时虽仍有“中朝”之名,但实权远比不上西汉的隆重。
黄门北寺狱:
监狱名。东汉末因党锢之事而设,属黄门署。后汉书·范滂传记“滂坐系黄门北寺狱。”同书向栩传记“中常侍张让谗栩,收送黄门北寺狱杀之。”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