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战国策.秦策二》:“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6*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6*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6*人。’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‘曾参杀6*人。’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‘曾参杀6*人。’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,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”
战国时,费地有与曾参同姓名的人杀了人,就有人连续三次告诉曾子之母说你儿子杀6*人了。虽是讹传,但三次袭来竟使曾子之母动摇了原来的信心,投杼越墙而逃走。后用为咏流言足以惑人之典。
《晋书.王濬传》:“浑(王浑)又腾周浚书,云濬军得吴宝物。濬复表曰:‘……夫曾参之不杀6*人,亦以明矣,然三人传之,其母投杼。今臣之信行,未若曾参之著;而谗构沸腾,非徒三夫之对,外内扇助,为二五之应。’”
见“三夫之言”。《晋书·王浚传》:“今臣之信行,未若曾参之著;而谗构沸腾,非徒三夫之对,外内扇助,为二五之应。”
雄才伟略:
见“雄材大略”。明·沈鲸双珠记·辕门遇友:“王兄,你是~,真不忝提戈戡乱。”
历史典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