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称广西宣慰司。元湖广行省所辖。置司于静江路(治今广西桂林),分管静江、南宁、梧州、浔州(治今广西桂平)、柳州、思明(治今广西宁明东)、太平(治今广西崇左北)、田州(治今广西田东西北)、来安(治今广西田阳)、镇安(治今广西那坡)等十路,郁林(治今广西玉林)、容、象、宾(治今广西宾阳北)、横、融、藤、贺(治今广西贺州南)、贵九州,以及平乐府和庆远南丹安抚司(治今广西宜州),辖境包括今广西大部分地区。
六逆:
古代称违反道德规范的六种行为。指贱妨贵、少凌长、远间亲、新间旧、小加大、淫破义。见左传·隐公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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