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国家尽忠,对父母尽孝,对夫妻尽节,对朋友尽义。节、义当时也作别】,是旧时提倡的道德行为准则。宋.洪迈《夷坚丙志.忠孝节义判官》:“洵跪问曰:‘叔父今何之?’曰:‘吾今为忠孝节义判官,所主人间忠臣、孝子、义夫、节妇事也。’”清.汤斌《处士孙君传》:“君独日携书卷,坐古柏下,与人语唯经史及古今忠孝节义事,娓娓不倦。”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》二一:“他爱看个唱本本、戏本本,那些充满了忠孝节义、悲欢离合的故事曾迷惑了他。”亦作“忠孝节烈”。清.邵长蘅《侯方域魏禧传》:“其为文主识议,凌厉雄健,不屑屑抚拟如世之貌似大家者。遇忠孝节烈事,则益感慨激昂。”
并列 忠,忠诚;孝,善事父母;节,气节,节操;义,道义。旧时倡导的道德准则。《封神演义》20回:“民知有忠孝节义,不知妄作邪为。”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》21:“他爱看个唱本本、戏本本,那些充满了忠孝节义、悲欢离合的故事曾迷惑了他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指称传统的道德。也作“忠孝节烈”。
莽眇之鸟:
庄子•应帝王:“子方将与造物者为人,厌则又乘夫莽眇之鸟,以出六极之外。”
历史典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