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建州女真之主体。明末定居今辽宁苏子河、浑河流域的建州三卫女真人,逐渐形成为五大部,即 《清太祖实录》 卷1所谓 “满洲国之苏克苏浒河部、浑河部、王甲部、董鄂部、哲陈部”。万历十一年至十六年 (1583—1588),先后为努尔哈赤兼并,使其成为满族共同体的核心。
河东长官司:
清雍正六年 1728 改河东宣慰司置,属宁远府。治所在今四川西昌市西北三十五里樟木箐乡。后移治今西昌市东街。
历史地名明建州女真之主体。明末定居今辽宁苏子河、浑河流域的建州三卫女真人,逐渐形成为五大部,即 《清太祖实录》 卷1所谓 “满洲国之苏克苏浒河部、浑河部、王甲部、董鄂部、哲陈部”。万历十一年至十六年 (1583—1588),先后为努尔哈赤兼并,使其成为满族共同体的核心。
河东长官司:
清雍正六年 1728 改河东宣慰司置,属宁远府。治所在今四川西昌市西北三十五里樟木箐乡。后移治今西昌市东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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