篇名。东晋罗含撰。旨在以万物之终而复始,环转更生,证人之精神不灭,故名。提出:“神之与质,自然之偶也。偶有离合,死生之变也。质有聚散,往复之势也。”即认为“神”(精神、灵魂)与“质”(质体)在无形中的离合,是万物聚散、隐显、生死的根源;偶合则生,偶离则死,由此形成从生到死、从死到生的无穷转化。东晋孙盛作《与罗君章书》驳其说,认为神明亦如形质,均可粉散,但对其“囊括变化,穷寻聚散”的论证方法,颇为赞赏。为东晋末较重要的一次形神之争。载《弘明集》卷五。
刘黻:
1217—1276 南宋温州乐清今属浙江人,字声伯。淳祐十年1250入太学,曾先后两次率领太学生伏阙上书,抨击朝政得失,为被罢官的董槐、程公许、黄之纯等人鸣不平。理宗游幸无度,又上疏切谏。署昭庆军节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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