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58—1634
明山西安邑(今运城)人,字自梁,号贞予。万历进士。授推官,擢吏科都给事中。泰昌元年(1620)任左佥都御史。进左副都御史,后称病归。天启四年(1624)起南京右都御史,辞不就,旋遭魏党劾削职。崇祯元年(1628)官至左都御史。次年忤温体仁,辞官归。著有《仰节堂集》、《共发编》等。
包租:
①即定租呆交。参见“定租”。②亦称包佃。富户承租地主土地,又以高额地租转佃给农民,从中分割部分地租的租佃形态亦谓之包佃。包佃主即二地主。参见“赔主”。
历史知识1558—1634
明山西安邑(今运城)人,字自梁,号贞予。万历进士。授推官,擢吏科都给事中。泰昌元年(1620)任左佥都御史。进左副都御史,后称病归。天启四年(1624)起南京右都御史,辞不就,旋遭魏党劾削职。崇祯元年(1628)官至左都御史。次年忤温体仁,辞官归。著有《仰节堂集》、《共发编》等。
包租:
①即定租呆交。参见“定租”。②亦称包佃。富户承租地主土地,又以高额地租转佃给农民,从中分割部分地租的租佃形态亦谓之包佃。包佃主即二地主。参见“赔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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