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指世家豪强荫庇下的一种依附农民。东汉以后,客的地位更加卑微,常用于农业生产。建安时,官私佃客已遍布南北。西晋太康元年(280)颁布的户调式明确规定客的私属身份。东晋、南朝之私附、乐属、属名、程荫,北朝之荫附,以及南北朝后期直到隋唐之部曲,以浮客组成之佃家等,虽名称不一,然按其性质,均为合法与非法之依附者,大抵依附于豪强,纳大半之赋之分成制佃农。晋令,官品第一、第二者,佃客无过五十户,以下递减;南朝为官品第一、第二佃客无过四十户,但“客皆注家籍”,即依附于佃主户籍上。后亦用以指租种他人土地的佃户及佃种田庄土地之庄客。
百将:
官名。战国秦置,统领百人士卒的将官。商君书·境内:“五人一屯长,百人一将。其战,百将、屯长不得首,斩。”
历史知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