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汉时人。文帝时任御史大夫。齐太仓令淳于意之女上书后,文帝拟废除肉刑,他与丞相张苍为之制定具体法令,规定当黥者,髠钳为城旦舂;当劓者,笞三百;斩左趾者笞五百。结果犯罪被笞的人多被打死,外有轻刑之名,实际上被处死的人更多。
西汉人。文帝时任典客。与丞相张苍等案治淮南王刘长罪。迁御史大夫,反对重用贾谊。
智弘:
唐僧。河南洛阳人,俗姓王,玄策侄。早于少林山出家,乐诵文典,颇工文笔。曾至蕲州,从五祖弘忍习禅。复南行,与无行结伴,于合浦登舟渡海,至室利佛逝国,复至师子洲,参礼佛牙。寻北行,至东印度,入大觉寺,瞻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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