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53—1935
**人,名达,早年艺名喜麟。九岁习演山西北路梆子花旦,年十三即享名,因得艺名“十三旦”。清同治九年(1870)入京搭全胜和班。兼演武生、小生戏,扮相俊美,表作细腻,武功卓越。演《小放牛》、《花田错》、《辛安驿》最佳。光绪三年(1877)后曾多次赴沪演出,获盛誉。十八年入清宫升平署外学。宣统三年(1911)返张家口定居,以演河北梆子为主。曾三次赴京作赈灾演出。
司宪:
①官署名。1西魏置,北周沿置,为秋官府所属诸司之一。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2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天宝十一载752改,肃宗至德二载7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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