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
僭位:
非法占据上位。
历史官职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
僭位:
非法占据上位。
历史官职历史官职【都大制置发运使】都大制置发运使介绍,都大制置发运使什么官 >> 历史官职【都大制置发运使】都大制置发运使介绍,都大制置发运使什么官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