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。治今毕节市。属贵州都司。辖境相当今贵州毕节市大部地区。卫通滇、蜀,地当要冲,为三省藩篱。明初驻有重兵。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)改置毕节县。1993年改为市。
幼主诏书:
太平天国印书。又名十救诗、救世真圣主诏书。洪秀全撰。刊刻年月不详。收妈别崽、姊别弟、哥 别妹、嫂 别叔、爹 别媳、男别女等诗十首,叙隔离男女清心慎言之道,为洪秀全教育其子洪天贵福及婿钟万信等的训言。
历史知识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。治今毕节市。属贵州都司。辖境相当今贵州毕节市大部地区。卫通滇、蜀,地当要冲,为三省藩篱。明初驻有重兵。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)改置毕节县。1993年改为市。
幼主诏书:
太平天国印书。又名十救诗、救世真圣主诏书。洪秀全撰。刊刻年月不详。收妈别崽、姊别弟、哥 别妹、嫂 别叔、爹 别媳、男别女等诗十首,叙隔离男女清心慎言之道,为洪秀全教育其子洪天贵福及婿钟万信等的训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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