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又称“淮夫”。西周置。主狱讼刑罚。《尚书 ·周书·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、准人。”孔安国传: “准人平法,谓士官。”孔颖达疏:“准训平也。平法之人谓士官也。士,察也,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,故谓狱官为准人。”
泛指西周王畿内指执法之官。亦作准夫,《尚书·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,常任、准人。”伪《孔传》说:“淮人平法,谓士官。”
司礼少常伯:
官名。即礼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,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侍郎。 官名。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礼部侍郎为司礼少常伯,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