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98—445
南朝宋南阳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,字蔚宗,小字塼。范泰第四子。少好学,后博览经史,善为文章,精于音乐。历仕冠军参军、兵部员外郎、荆州别驾从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)任宣城太守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。在此以前,记述东汉事迹的史书已有多种,但他以为都不能令人满意,乃以《东观汉记》为主要依据,并参考华峤《汉后书》等众家之书,删繁补缺,从事著作。后迁左卫将军、太子詹事,参预机要。二十二年,因被告发与孔熙先、谢综等谋立大将军彭城王刘义康为帝,以谋反之罪入狱,被杀。所撰《后汉书》,原计划有十纪、十志、八十列传,惟十志未成而死。他对此书深为自负,对于所作序、论及赞,称之为“天下之奇作”、“吾文之杰思”。在狱中时有《与诸甥侄书》,述其著书旨意。
固有籍:
即固有之国籍。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第一章“固有籍”,系指中国国籍。规定凡下列人等,不论是否生于中国地方均属中国国籍:1生而父为中国人者,2生于父死以后,而父死时为中国人者,3母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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