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(歷)
清代吏部铨选制度。即以官员的任职年限,为升、转资格之一。康熙五十九年(1720)定制,凡内升京堂,外任道府等官,由编修、检讨、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,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需历俸三年。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。
集英殿修撰:
官名。北宋政和六年1116置为*贴职。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,其地位次于待制。
历史知识历(歷)
清代吏部铨选制度。即以官员的任职年限,为升、转资格之一。康熙五十九年(1720)定制,凡内升京堂,外任道府等官,由编修、检讨、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,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需历俸三年。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。
集英殿修撰:
官名。北宋政和六年1116置为*贴职。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,其地位次于待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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