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孟诚,合州(今属四川)人。正统七年(1442)进士。有口才。景泰初,任礼科给事中。提升为礼部右侍郎出使瓦剌议和,颇有外交才能。英宗释放回,升右都御史,巡抚湖广。五年(1454)掌院事。曾请英宗引咎自责,失英宗意。后因居乡暴横,斥为民。
刘惟谦:
吴元年1364因有才学被推举。洪武初,历官刑部尚书。六年1373制定明朝新律,删繁除旧,轻重适宜。后因事被罢官。明初人,籍贯不详。以才学举,洪武初,历官
历史人物字孟诚,合州(今属四川)人。正统七年(1442)进士。有口才。景泰初,任礼科给事中。提升为礼部右侍郎出使瓦剌议和,颇有外交才能。英宗释放回,升右都御史,巡抚湖广。五年(1454)掌院事。曾请英宗引咎自责,失英宗意。后因居乡暴横,斥为民。
刘惟谦:
吴元年1364因有才学被推举。洪武初,历官刑部尚书。六年1373制定明朝新律,删繁除旧,轻重适宜。后因事被罢官。明初人,籍贯不详。以才学举,洪武初,历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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