徇:同“殉”。谓为国尽忠,而将个人得失、安危置诸度外。《宋书.谢晦传》:“逮营阳失德,自绝宗庙,朝野岌岌,忧及祸难,忠谋协契,徇国忘己,援登圣朝,惟新皇祚。”亦作“徇国忘身”。唐.白居易《赠裴垍官制》:“故太子宾客裴垍,忠正恭慎,佐予为理,事君尽礼,徇国忘身。”
并列 为了国家的利益而不把个人得失、安危放在心上。《宋书·谢晦传》:“逮营阳失德,自绝宗庙,朝野岌岌,忧及祸难,忠谋协契,徇国忘己,援登圣朝,惟新皇祚。”△多用于写一心为公,甚至牺牲性命的人。也作“徇国忘身”。
糟糠之妻不下堂:
见〔贫贱之交不可忘,糟糠之妻不下堂〕。 其他 不背弃贫贱时共患难的妻子。明·柯丹邱荆钗记·参相:“寒儒怎敢过望想,自古道~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描述男子品行方面。
历史典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