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宣慰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军之务,分道以总郡县,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,郡县有请则上报省。边境有军事,则兼都元帅府,其次则只为元帅府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宣慰司》。
城镇议事会:
城、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,其中规定,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,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洋政府
历史官职即“宣慰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军之务,分道以总郡县,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,郡县有请则上报省。边境有军事,则兼都元帅府,其次则只为元帅府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宣慰司》。
城镇议事会:
城、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,其中规定,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,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洋政府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