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且迎合,以求容身。《荀子.臣道》:“不卹君之荣辱,不卹国之臧否,偷合苟容,以持禄养交而已耳,谓之国6*贼。”一作“偷合取容”。《史记.白起王翦列传》:“当是时,翦为宿将,始皇师之,然不能辅秦建德,固其根本,偷合取容,以至圽身。”圽( ㄇㄛˋ mò 末):同“没”。偷、苟:都是苟且的意思,故又作“苟合取容”(见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)。
并列 苟,苟且。容,容身。谓曲意迎合,以求苟且容身。语出《荀子·臣道》:“不恤君之荣辱,不恤国之臧否,偷合苟容,以持禄养交而已耳,谓之国6*贼。”明·赵弼《丹景报应录》:“尔曹昔为相国,位极人臣,贪欲无厌,求利不止,偷合苟容。”△贬义。多用于立身处事方面。→阿谀奉迎 ↔刚正不阿。也作“偷合取容”。
杯中之物:
见“杯中物”。喻世明言卷5:“一生挣得一副好酒量,闷来时只是饮酒,尽醉方休,日常饭食,有一顿,没一顿,都不计较,单少不得~。”
历史典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