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。清户部奉敕编。四卷。咸丰朝以来,清廷以捐官输银筹饷,而银数并非每项皆有定例,同治五年(1866)户部遂将咸丰元年(1851)以来文武职官捐纳成案,一一检核,厘为此编。分条款、事例二类。详《户部则例》所讳。为清政治制度史料。有同治官刊本。
阴坂:
坂一作阪。今河南新郑市西北双洎河古洧水上津梁。左传襄公九年前564:晋伐郑,“济于阴阪”。杜注:“阴阪,洧津。”水经·洧水注:“洧水又东经阴坂北,水有梁焉。”
历史知识书名。清户部奉敕编。四卷。咸丰朝以来,清廷以捐官输银筹饷,而银数并非每项皆有定例,同治五年(1866)户部遂将咸丰元年(1851)以来文武职官捐纳成案,一一检核,厘为此编。分条款、事例二类。详《户部则例》所讳。为清政治制度史料。有同治官刊本。
阴坂:
坂一作阪。今河南新郑市西北双洎河古洧水上津梁。左传襄公九年前564:晋伐郑,“济于阴阪”。杜注:“阴阪,洧津。”水经·洧水注:“洧水又东经阴坂北,水有梁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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