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开皇九年 (589) 改高要郡置,治所在高要县 (今广东肇庆市)。《寰宇记》 卷159: 端州 “取界内端溪为名”。辖境相当今广东肇庆、云浮、高要、高明四市及德庆、新兴二县地。大业三年 (607) 改为信安郡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名端州,辖境缩小,相当今广东肇庆、高要、高明三市地。天宝元年(742) 又改为高要郡,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端州。北宋重和元年 (1118) 升为肇庆府。州产银和端石,后者世称端砚。
隋开皇九年(589年)置,治高要县(今广东肇庆市)。因境内端溪得名。大业三年(607年)改为信安郡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复名端州,天宝元年(742年)又改为高要郡,乾元元年(758年)复为端州。辖境相当今广东省肇庆、高要、高明等市县地。宋时包有今四会、广宁等市县地。重和元年(1118年)升为肇庆府。此地产端砚闻名。唐刘禹锡《唐秀才赠端州紫石砚以诗答之》诗:“端州石砚人间重。”
新滩镇:
明置,属汉阳县。即今湖北洪湖市东北一百一十里长江南岸新滩镇。明、清置巡司 于此。 1在湖北省洪湖市东北部,处长江与四湖总干渠交汇地带。面积163平方千米。人口3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新滩口,人口923
历史地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