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殴伤人者,官府定有期限,限内死者,以杀6*人论;限外死及限内因他故死者,则以殴伤论罪,称为保辜。唐律规定,保辜者,手足殴伤人限十日,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;以刃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,折跌(折四支,骨节差跌)支体及破骨者五十日。期限亦称辜限。
侍子:
汉代周边诸少数民族与汉通好时,其国王多遣子入侍汉朝皇帝,故称侍子。后汉书·光武纪:建武二十一年45,“鄯善王、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,愿请都护。帝以中国初定,未遑外事,乃还其侍子,厚加赏赐。”
历史知识凡殴伤人者,官府定有期限,限内死者,以杀6*人论;限外死及限内因他故死者,则以殴伤论罪,称为保辜。唐律规定,保辜者,手足殴伤人限十日,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;以刃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,折跌(折四支,骨节差跌)支体及破骨者五十日。期限亦称辜限。
侍子:
汉代周边诸少数民族与汉通好时,其国王多遣子入侍汉朝皇帝,故称侍子。后汉书·光武纪:建武二十一年45,“鄯善王、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,愿请都护。帝以中国初定,未遑外事,乃还其侍子,厚加赏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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