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07—1472
明苏州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,初名理,字元玉。宣德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。正统时任侍讲,因*土木之变后建议南迁,获恶声,遂改名。景泰三年(1452)以左佥都御史主治黄河,开渠筑闸。因功进左副都御史。参与*夺门之变,并诬杀于谦、王文,中外侧目。天顺元年(1457)迁兵部尚书,入阁预机务,封武功伯。后遭石亨排挤,罢官戍金齿。亨败释归。善绘山水。有《武功集》。
百户所:
明卫所编制之一。由一百一十二人组成。上辖于千户所,下设总旗二人,小旗十人。每小旗率十人,每总旗统五小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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