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(郡治今山西大同)人。北齐左丞相干孙。历仕北齐、北周。隋初为贝州刺史。自奉清苦。子食官厨饼,囚子于狱,杖一百,步送还京。法令严肃,治内千余人以罪配岭南,多死。家属哭诉,士文令人捕打,免官。后为雍州长史,执法不避权贵。被劾下狱,愤恨而卒。家无余财。(参见《北史》)
隋代郡人。厍狄干孙。初仕北齐为领军将军,嗣爵章武郡王。北周灭北齐,士文闭门自守,武帝奇之,授随州刺史。入隋,拜贝州刺史。性清苦,不受私谒,不通庆吊,法令严肃,不避亲贵。以刑法严酷为御史所劾,下狱,愤恚死。
王柷:
唐人,字不耀。曾官常州刺史,后避难江湖。昭宗闻其刚鲠,以给事中召。道出陕州,时王珙为节度使,以柷将柄任,厚礼之。柷鄙其武暴,不与周旋,三请而不答,珙勃然曰:“天子召公,公不可留此。”遂罢,遣吏就道杀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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