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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蒙古克烈部人。也先不花孙,亦怜真子。泰定初,袭长宿卫,为必阇赤怯薛官。至顺二年(1331),除内八府宰相。元统初,出为福建宣慰使都元帅。至元三年(1337),拜江浙行省参知政事。六年,迁湖北道肃政廉访使,又改江浙行省右丞。至正年间,历任中政使、中书参知政事、御史大夫、知枢密院等职,官至中书右丞相,加太保。曾领兵镇压徐州、淮南农民起义。掌朝政十余年,与资正院使朴不花表里为奸,盗用钞板,卖官鬻爵,党附扩廓帖木儿。为孛罗帖木儿所杀。
湍河:
即今河南南阳盆地湍河。续资治通鉴:元顺帝至元二年1336五月乙卯至六月甲申,“湍河、白河大溢,水为灾”,即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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