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工部屯田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 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复旧,从六品上。高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田员外郎,寻复旧。闲简无事。五代因置。北宋初为六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为职事官,正七品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,兼领水部之事。明初亦置,从五品,洪武二十九年(1396) 改名“屯田清吏司员外郎”。参见“屯田”。
官名。唐、宋、明皆置,与屯田郎中共掌屯田政令等,详见“屯田郎中”条。
职吏:
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。晋朝,凡郡、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,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,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;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,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,五百以上置四十人,千户以上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