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考试方式之一。唐代明经、进士及弘文、崇文生结业考试皆须帖经。宋人又称其为“填帖”。其方法是将所习经书前后两边盖住,仅露出中间一行(唐玄宗天宝后改为三行),裁纸为帖,帖其三字,随时增减,要求举人填写被帖之字,十帖得四或得五、得六者为通。有时主试官有意刁难,或帖孤章绝句,或帖类似易混难句,甚至上抵其注,下只余一二字,称为倒拔。唐代进士科举人可以作诗代替帖经;宋代进士科举人可撰文一篇或赋一篇代替帖经,故称“赎帖”。熙宁四年(1071),罢明经、诸科,进士科亦罢试帖经,而改试经书大义。
灵石县:
隋开皇十年590置。治今山西灵石县。属西河郡。义宁元年617改属霍山郡。唐属汾州。五代及宋因之。元、明初属霍州。万历以后先后属汾州府、平阳府。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又属霍州。民国初属山西省。19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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