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北魏称州郡民户服兵役之兵为“番兵”。其征集以十丁取一或十五丁取一,并按一定期限服役到期番代。②泛指边境少数民族之乡兵。《清史稿·兵四·乡兵》:“在山、陕边外者,有番兵,有僧俗兵。”
十七史蒙求:
书名。1北宋王令撰。二卷。2南宋陈梦协撰。不著卷数。绍兴十八年1148上于朝。
历史知识①北魏称州郡民户服兵役之兵为“番兵”。其征集以十丁取一或十五丁取一,并按一定期限服役到期番代。②泛指边境少数民族之乡兵。《清史稿·兵四·乡兵》:“在山、陕边外者,有番兵,有僧俗兵。”
十七史蒙求:
书名。1北宋王令撰。二卷。2南宋陈梦协撰。不著卷数。绍兴十八年1148上于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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