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弘治十七年 (1504) 升河池县置,属庆远府。治所在今广西河池市西河池镇北。辖境相当今广西河池市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及贵州荔波县地。嘉靖四年 (1525) 迁凤仪山南 (今市西河池镇)。1912年改为河池县。
明弘治十七年(1504年)升河池县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西河池街北。嘉靖四年(1525年)移治今市西河池街。1912年复改河池县。
雁江:
亦名金雁水。指今四川广汉市北之鸭子河。东汉之雁桥、五代之金雁桥即此水上之桥梁。方舆胜览 卷54汉州: 雁江 “在雒县南 北,曾有金雁故名”。明史·地理志 汉州: “又北有雁水,亦流入雒,故雒水亦兼雁
历史地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