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合称。明清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三个官署皆主管法律事务,合称三法司。凡重大案件均由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会勘,刑部定疑谳,都察院纠核,大理寺平决。
周桓王:
?—前697 东周周王。名林。周平王之孙。公元前719—前697年在位。即位初欲削郑庄公权势。桓王五年前715,任虢公忌父为左卿士,八年,强取郑的邬、刘、��、邘四邑之田。
历史知识官署合称。明清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三个官署皆主管法律事务,合称三法司。凡重大案件均由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会勘,刑部定疑谳,都察院纠核,大理寺平决。
周桓王:
?—前697 东周周王。名林。周平王之孙。公元前719—前697年在位。即位初欲削郑庄公权势。桓王五年前715,任虢公忌父为左卿士,八年,强取郑的邬、刘、��、邘四邑之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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