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(1)明代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(2)明代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。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
崞县:
①西汉置,因崞山得名。治今山西浑源县西。东汉末废。晋初复置。魏书·序纪:西晋永嘉四年310,刘琨“徙马邑、阴馆、楼烦、繁畤、崞五县之民于陉南”,以其地予拓跋猗卢,即此。北魏改为崞山县。汉、晋属雁门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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