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37—1688
清浙江钱塘(今杭州)人,一说浙江嘉兴人,字天一,号省斋。康熙间佐河道总督靳辅治河,主张黄、淮、运并重,因河性而利导,且承明潘季驯“束水刷沙”法,尤重减水坝。创开引河法、放淤法、测水法。康熙二十六年(1687),因功授佥事道衔。后因靳辅得罪,受株连下狱,忧愤死。著作有《治河述言》、《天一遗书》。
县大夫:
官名。春秋时置,掌一县政令之长官。左传·襄公三十年:“赵孟问其县大夫,则其属也。”史记·赵世家:“晋顷公之十二年,六卿以法诛公族祁氏、羊舌氏,分其邑为十县,六卿各令其族为之大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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