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台湾番族(高山族)社会组织。即村社。社分大小,大社即部族或胞族,小社即氏族。据余文仪续修《台湾府志》记载,清代后期,高山族共有二百七十七社。其中分布于南部台湾、凤山两县者一百二十六社;分布于中部诸罗、彰化两县者八十一社;分布于北社淡水县者七十社。一般以社名为族名。多数为高山语的音译,来源与意义无考;亦有少数为意译,如阿猴、狮头等社。
提牢厅:
官署名。清代刑部所属机构。掌理狱卒,稽核南、北二所收禁人犯,发放囚衣、囚粮、药物等。设主事,满、汉各一人;司狱,满四人,汉军、汉人各二人;经承二人。另有太医院所派医士二人隶厅轮值。光绪三十二年1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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