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秦汉时商人户籍。秦汉政府实行重农抑商政策,商人地位低于一般编户齐民,凡在市内从事商业者需向政府登记,并缴纳市租,其专门户籍称为市籍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”有市籍的商贾不能担任官职;征发徭役时,本人、父母及大父母有市籍者,均列为“七科谪”。东汉时市籍已不见于史书记载。②明代户役名籍之一。明制,凡在城商民,须到官府登记,获籍者方准居住营业。逃籍或无籍者,一经查出,便遭捕逐。因在籍者往往不胜朝廷铺行供办、火甲诸役之累,故商民多方逃逸,虽屡禁而不能止。
宣仁之诬:
宣仁圣烈高后为宋英宗之后。其子神宗死后,高后立幼孙哲宗,并垂帘听政,起用旧党司马光,推翻熙丰新法,贬斥新党蔡確、章惇等人。元祐八年1093,高后死,哲宗亲政,又起用新党。章惇、蔡卞、邢恕等诬称高后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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