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皇族的女儿称格格。“格格”是满语,意为“小姐”。其等级有五:1郡主,2县主,3郡君,4县君,5乡君。不入五等的称“宗女”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格格”条。
尚书左户部: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左户曹。魏书·祖莹传: “后侍中崔光举为国子博士,仍领尚书左户部。”
历史官职清朝皇族的女儿称格格。“格格”是满语,意为“小姐”。其等级有五:1郡主,2县主,3郡君,4县君,5乡君。不入五等的称“宗女”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格格”条。
尚书左户部: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左户曹。魏书·祖莹传: “后侍中崔光举为国子博士,仍领尚书左户部。”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