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(1)明代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,山西部为其中之一。领山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下设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。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西清吏司。(2)明代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,山西部为其中之一。设官同户部。领山西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西清吏司。
司竹监:
①官署名。隋唐于司农寺置。掌植养竹苇,供尚食局竹笋及宫中百司帘篚等编织品。唐设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二员,另有录事、监事、苇园匠等。②官名。唐代司农寺司竹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六品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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