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朝置,系文职正五品中之封阶,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二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升授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。清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七阶。另,清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四品亦封此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改同绿营武职,分别封为昭武大夫、宣武大夫。五十一年,又分别改为昭武都尉、宣武都尉。
官名。金代文散官正五品中称中宪大夫,元代升为正四品,明代为正四品升授,清代为正四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吏部》。
才堪经邦科: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吏治类科目。神龙三年公元707年诏举,张九龄等二人及第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