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鸿胪寺及本部主客清吏司并人仪制清吏司,去“清吏”字,称为仪制司,添设员外郎一人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改为典礼司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”。
民政使司:
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1907 置。掌主民籍。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医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1909,黑龙江省裁度支使,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。
历史官职官署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鸿胪寺及本部主客清吏司并人仪制清吏司,去“清吏”字,称为仪制司,添设员外郎一人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改为典礼司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”。
民政使司:
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1907 置。掌主民籍。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医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1909,黑龙江省裁度支使,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