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制。新科举人每名给银二十两,以供制备旗杆匾额,故名。各省旗匾银由藩库正项银内给发,顺天府旗匾银由国子监、顺天府咨行户部领给。由户部福建司核查。
真定县:
西汉高帝十一年前196以东垣县改名,治今河北正定县南。唐初移治今正定县。载初元年689改为中山县,神龙元年705复为真定县。历为真定国、常山郡、恒山郡、恒州、镇州、真定府及真定路治所。清改为正定。
历史知识清制。新科举人每名给银二十两,以供制备旗杆匾额,故名。各省旗匾银由藩库正项银内给发,顺天府旗匾银由国子监、顺天府咨行户部领给。由户部福建司核查。
真定县:
西汉高帝十一年前196以东垣县改名,治今河北正定县南。唐初移治今正定县。载初元年689改为中山县,神龙元年705复为真定县。历为真定国、常山郡、恒山郡、恒州、镇州、真定府及真定路治所。清改为正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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