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司法部、临时法制院、侨务局等机构,法制局和编译馆等设编译员,国6*民6*党政府财政部置编译六至八人,蒙藏委员会设编译主任一人,编译员十至十五人,均掌编译之事。
大副:
海关海事部灯塔科洋员,其地位次于船主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历史官职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司法部、临时法制院、侨务局等机构,法制局和编译馆等设编译员,国6*民6*党政府财政部置编译六至八人,蒙藏委员会设编译主任一人,编译员十至十五人,均掌编译之事。
大副:
海关海事部灯塔科洋员,其地位次于船主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