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编造的户口总册。洪武十四年(公元1381年)进行户口登记,以户为单位,登记本户籍贯、姓名、年龄、丁口、田宅、资产,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并根据职业规定人户的籍属, 分为军、民、匠、灶四种户籍。民籍中有一般应役的民户,还有儒、医、阴阳等户;匠籍有厨役、裁缝、马船之类的手工业户, 向政府承应工匠差役;灶籍为制盐户;军籍有校尉、力士、弓、铺兵。鳏、寡、孤、独不派徭役,附在册后,叫畸零户。无田者亦为畸零户。每十年更定其册。册共四份,一份上报户部,其余由布政司、府、县各存一份。上报户部的封面用黄纸,故称“黄册”。它是政府向人民征赋派役的依据,故又称“赋役黄册”。
陆军部:
清末官署名。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兵部改称陆军部,将练兵处、太仆寺并入。次年成立海军处、军咨处,由陆军部兼管,以后分出。主官为尚书、左右侍郎各一人,1910年宣统二年改称大臣、副大臣。部内设承政、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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