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秦汉县级行政机构属吏,职掌刑狱。十六国前秦郡置。北朝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从七品下。北齐大理寺置二人。隋朝大理寺所属,增至八人。
官名,秦汉两朝于县设此官,掌佐县令主刑法罪犯事,位在狱史上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(项)梁尝有栎阳逮,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史司马欣,以故事皆已。”其后,十六国前秦在郡设此官,北魏也置,为从七品下。北齐大理寺设狱掾二人,隋朝增至八人。
兽人: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田猎,捕捉野兽。左传·宣公十二年: “楚潘党逐之,及荧泽,见六麇,射一麇以顾献,曰: ‘子有军事,兽人无乃不给于鲜? 敢献于从者。’周礼·天官有“兽人”,一说为周朝置。周礼·天官: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