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宋杂税名。特指“东南折帛钱”,分夏税折帛与和买折帛。始征于建炎三年(1129)。后两浙路上供丝帛一半折纳,绢一匹折纳钱二贯。绍兴二年(1132),诸路均如两浙例,上供丝帛,并半折钱。此后钱额不断提高,绍兴十七年规定,两浙分别为七贯与六贯五百文,江东为六贯文。
推:
墨经逻辑术语。一种推理方法。墨子·小取:“推也者,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。”今人或认为具有归纳推理的意义,或认为相当于用类比法进行归纳推理,或认为相当于归纳和演绎两种推理形式。
历史知识南宋杂税名。特指“东南折帛钱”,分夏税折帛与和买折帛。始征于建炎三年(1129)。后两浙路上供丝帛一半折纳,绢一匹折纳钱二贯。绍兴二年(1132),诸路均如两浙例,上供丝帛,并半折钱。此后钱额不断提高,绍兴十七年规定,两浙分别为七贯与六贯五百文,江东为六贯文。
推:
墨经逻辑术语。一种推理方法。墨子·小取:“推也者,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。”今人或认为具有归纳推理的意义,或认为相当于用类比法进行归纳推理,或认为相当于归纳和演绎两种推理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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