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季驯, 字时良,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。嘉靖二十九年(公元1550年)进士。历任右副都御史、刑部右侍郎、工部左侍郎、工部尚书等职,是明代杰出的治理黄河专家。嘉靖、万历年间,四次治理黄河、淮河,前后二十七年。他的治河原则是“束水攻沙,以水治水”, “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浊,筑高堰束淮入清口,以敌河之强”,使河、淮分流,河水不再入淮,解除了多年的水患,对农业生产和促进南北商品经济交流起了积极作用。潘季驯著有《河防一览》,总结了长期治河经验,对后来治河治水都很有影响。
省耗:
五代时后汉苛损杂税之一。后汉三司使王章理财,惟事盘剥。原来秋夏苗租,民税一斛,加输二升,称为“雀鼠耗”。乾祐年间公元948年—950年,王章又恢复了为后唐明宗废止的“省耗” 每斗一升,规定输一斛者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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