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.大宛列传》:“是时天子问匈奴降者,皆言匈奴破月氏王,以其头为饮器。”《汉书.张骞传》:“匈奴破月氏王,以其头为饮器。”唐.颜师古注:“月氏,西城胡国也。”“《匈奴传》云:‘以所破月氏王头共饮血盟。’然则饮酒之器是也。”
据史载,匈奴击败大月氏国后,曾以月氏王的头颅作为饮器。后用为咏克敌军威气势之典。
唐.王维《送平淡然判官》诗:“须令外国使,知饮月氏头。”
丹黄甲乙:
点校书籍,评定次第。清 钱谦益葛端调编次诸家文集序:“句读之不析,文理之不通,而俨然丹黄甲乙,衡加于经传,不已傎乎!”亦作“丹铅甲乙”。清 戴名世〈陈大士稿〉序:“千子慨然悯之,取一代之文,丹铅甲乙,
历史典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