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典指秦末东阳(治所今江苏盱眙〔xūyí虚一〕县东南)青年聚集几千人起军,标新立异,头包青布,突然成为一股新生力量。后比喻新生事物或新生力量的突然出现。秦末,各地起义,反抗秦朝。陈婴这个人,原是东阳县令的秘书,住在县城,素来诚实谨慎,人们称他是忠厚老实人。东阳县的青年人起义杀死县令,聚集几千人,想推举头领,没有适当人,就敦请陈婴来担任。陈婴以没有才能为借口来辞谢,于是大家就强立陈婴为首领,县里继续跟随起义的有两万人。青年们想拥立陈婴称王,用青布包头,标明他们是新起之军队。陈婴则听从母亲的劝告,不敢称王,并劝部下归附项梁。众人认为言之有理,遂归附项梁率领。此典又作“异军特起”。
【出典】:
《史记》卷7《项羽本纪》298页:“陈婴者,故东阳令史(县令手下书吏,如今秘书),居县中,素信谨,称为长(zhǎng掌)者(忠厚老实人)。东阳少年杀其令,相聚数千人,欲置长,无适用,乃请陈婴。婴谢不能,遂强立婴为长,县中从者得二万人。少年欲立婴便为王。异军苍头(用青色包布裹头作标记)特起。”
【例句】:
清末民初·赵尔巽等撰《清史稿·傅弘烈传·论》:“弘烈异军特起,又与莽依图相失,势孤,遂困于承荫。” 柳亚子《燕子龛遗诗序》:“武昌树帜,余在沪渎,值先烈陈英士先生异军突起。”
见“异军特起”。张贤亮《小说中国》:“原来毫不起眼的‘集体所有制’的乡镇企业却异军突起,大步向前崛起为中国经济的排头兵。”
王子犯法庶民同罪:
野叟曝言第六十七回:“众人都道说那里话,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,这事因奸6*杀命的事,既犯到宫,还有活命的吗。”本指王孙公子犯了法,应和一般庶民百姓同样处以罪罚。意谓在王法面前,不论王子还是平民是平等的。张南
历史典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