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制以主事任漕粮监兑之职,称为监兑主事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书记官长: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。1设于大理院书记厅、高等审判厅书记厅和高等检察厅书记室,分别主管本厅、室事务。2设于审计院书记室,主管本室事务。3设于海军总司令公署,为上、中校或相当文官。国6*民6*党政府于各级法院及
历史官职官名。明制以主事任漕粮监兑之职,称为监兑主事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书记官长: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。1设于大理院书记厅、高等审判厅书记厅和高等检察厅书记室,分别主管本厅、室事务。2设于审计院书记室,主管本室事务。3设于海军总司令公署,为上、中校或相当文官。国6*民6*党政府于各级法院及
历史官职